11月26日晚,牛寨交警中队在万和村委会路段临时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19时40分许,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即将驶入卡点时,突然降低车速意欲掉头,形迹十分可疑,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停,示意其出示证件接受检查。驾驶人母某华显得异常的唯唯诺诺,还总侧着身体不敢正面回应,问询其车辆年检和保险情况时,母某华更加慌张不安,民警当即判断驾驶人有酒驾的嫌疑,随即拿出酒精检仪进行检测,就在这一瞬间驾驶人母某华摊牌了,接连说到:“我...我..我只喝了一点点酒,我配合、我配合”!经对驾驶员母某华现场进行酒精检测,其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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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深度核查,母某华曾于2022年2月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牛寨中队依法暂扣驾驶证6个月、处罚款1000元。此次查获,属于二次饮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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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盐津交警依法对母某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并处行政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