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有关会议精神,切实做好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工作。洒渔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加大渔洞水库尾水处、洒渔河日常巡逻工作。通过工作,于2020年11月21日查处一起盗鱼案,行政拘留违法人员2名,成功办理了昭阳“禁捕”第一案。
11月21日16时许,洒渔派出所民警在昭阳区洒渔镇居乐村鱼洞水库尾水处开展巡逻防控工作过程中,发现两名男子正使用鱼竿在水库禁捕区钓鱼。经查,两名男子分别名叫范天某、李志某,经询问,二人分别如实供述了11月21日12时许相互邀约到渔洞水库盗钓鱼的违法事实,民警当场查获非法钓起的7条鱼、鱼竿鱼网等作案工具若干。
目前,违法人员范天某、李志某已被分别给予行政拘留5日处罚。